GB 8537-2008 《饮用天然矿泉水》
1、规模:
1.1.本标准划定了饮用天然矿泉水的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要领、检验规则以及标记、包装、运输和贮存。
1.2.本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的生产、检验与销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通常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勉励凭据本标准告竣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通常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要领
GB/T 13727 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
GB 16330 饮用天然矿泉水厂卫生规范
3、术语和界说:
下列术语和界说适用于本标准。
3.1 饮用天然矿泉水 drinking natural mineral water:
从地下深处自然涌出的或经钻井收罗的,含有一定量的矿物质、微量元素或其他身分,在一定区域未受污染并接纳预防步伐制止污染的水;在通常情况下,其化学身分、流量、水温等动态指标在天然周期波动规模内相对稳定。
4、产品分类:
凭据产品中二氧化碳含量分为:
a) 含气天然矿泉水:包装后,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有可见同源二氧化碳自然释放起泡的天然矿泉水;
b) 充气天然矿泉水:按5.3.2划定处理,充人二氧化碳而起泡的天然矿泉水;
c) 无气天然矿泉水:按5.3.2划定处理,包装后,其游离二氧化碳含量不凌驾为坚持溶解在水中的碳酸氢盐所必须的二氧化碳含量的一种天然矿泉水;
d) 脱气天然矿泉水:按5.3.2划定处理,包装后,在正常的温度和压力下无可见的二氧化碳自然释放的一种天然矿泉水。
5、要求:
5.1 水源要求
水源地勘查评价、水源防护、水源地的监测按GB/T13727执行。